臺灣地區重型機車限制進口及掛牌20餘年,因此自91年7月開放後對臺灣機車業之生態環境造成極大之影響。其間除國產機車業者投入大排氣量機車開發外,歐美日各國外大廠牌亦積極叩關,但受限於國內高標準之污染及耗能法規,因此能正式取得合格證之 車種並不多。由於重型機車進口是一個新開放的市場,為數不少過去無車輛進口經驗之貿易商競相投入,為避免外界因不諳作業流程徒然浪費時間精力,甚或對法規管制精神造成誤解,本文將針對進口重型機車所應執行之審驗或測試內容及費用簡要說明。


重型機車在國內之管制項目主要區分為安全、耗能、污染及噪音等四個領域,其中安全審驗之主管單位為交通部,耗能審驗之

主管單位為經濟部能源委員會,污染及噪音審驗之主管單位為環保署。其相關之作業說明如下:
  

1.車輛型式安全審驗﹙主管機關—交通部﹚:
交通部之安全型式審驗分為多量及少量車之型式試驗,業者進口每一系列或型式機車皆需送一部代表車交專業檢測機構辦理檢 

測,車輛檢測合格後並據以辦理審驗合格證明。對於後續再進口之車輛則持憑所核發之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即可至各地之監理所、 

站辦理登檢領照。
實車檢測項目及費用
車輛尺度、燈光與標誌、喇叭音量、排氣系統隔熱防護檢驗—20,700元
書面審查項目及費用
品質一致性管制計畫審查—5,000元﹙第一次﹚—1,300元﹙第二次以後﹚
書面資料審查、審驗作業、報告與合格證明製作—6,800元
  

2.機車排氣污染及耗能審驗﹙主管機關—環保署、能源會﹚:
在機車排氣污染及耗能之管制上,業者首先須準備一輛該車型之代表車,送交環保署及能源委員會認可之檢驗室進行污染及耗

能檢測,檢測合格後業者再持憑報告及車輛相關文件分別向環保署、能源委員會申請車型審驗。環保署對於進口商所提送之審驗

資料,於審驗通過之後會核發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正常作業時程約10天)。

另外廠商若因時程考量或原廠車輛相關文件準備困難,亦可選擇以逐車之方式辦理檢驗測試,此種方式則毋需提送資料至環保

署申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可依逐車之污染檢測報告逕行辦理進口完稅證明核章,惟因其採逐車檢測之方式故成本花費較高。

能源委源會對於相關耗能管制之規定,則依車型不論逐車或辦理車型審驗,一律由申請者檢附經認可及授權之檢驗室出具之合

格檢測報告,向主管機關申請耗能合格證明函。
實車檢測項目及費用
機器腳踏車排氣污染及耗能測試—14,000元

 
3.機車噪音審驗﹙主管機關—環保署﹚:
環保署對於噪音之相關審驗及測試規定同排氣污染乙項,業者首先須準備一輛該車型之代表車,送交環保署認可之檢驗室進行

噪音檢測,檢測合格後業者再持憑報告及車輛相關文件向環保署申請車型審驗。廠商若因時程考量或原廠車輛相關文件準備困難

,亦可選擇以逐車辦理檢驗測試之方式來取代車型審驗。
實車檢測項目及費用
機器腳踏車噪音測試—8,400元
廠商在取得排氣暨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檢測報告及耗能合格證明函後,可同時一併向核章處辦理進口完稅證明核 章。而後併同

由交通部取得之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即可至各地之監理所、站辦理登檢領照作業。一輛機車由國外進口至國內,除原車國外之購置

成本外,審驗相關作業所需之費用將因各申請廠商實際之需求選擇適合自己之模式辦理而有所不同,其中逐車檢驗測試之花費最

高,選擇合格證辦理時則會因同批進口車輛數量之分攤而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其認證費用會較逐車檢測低很多。

相關檢測作業聯絡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 業務課 塗惠君小姐 電話:04-7811222轉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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